第四十七章 号角 (第2/2页)
雪亮的箭镞射穿额头,人的头骨其实最为坚硬,然而在巨石弓,李吉的力道,以及改良后箭矢的加持下,洞穿头骨轻松地好似射穿豆腐。
自始至终,对方都没有任何的机会。
澎咚。
骑卒的尸体颓然倒下,手里的一捧黄泥散落在血泊之中。
李吉心头甚至没有半分的涟漪,不徐不疾地扯下尸体身上挂着的号角。
呜呜呜!
号角声在初秋的林谷,格外沉重,召唤着远处的骑兵,把他们引入这一片亡命杀场来。
……
“怎么会这样?”
云头鞋踩在血泊中,张团练看着一具具被搬出密林的尸体,脸色阴沉地有些可怕,尸骸上清一色都是箭伤。
最为恐怖的一点在于箭矢射中的位置,十几箭竟然都是扎穿头部,脖颈,此外再无其余外伤。
他蹲下身,食指缓缓从箭杆划过。
其中一支箭杆上竟还穿着一片树叶,树叶上的血渍微微湿润,却又让人心寒。
到底是何等恐怖的箭矢,射穿树叶之后,又穿透首级。
此刻周遭已经彻底暗了下来。
火把在风中晃动。
张团练一边替骑卒合上双目,让惊恐的表情变得正常一些,一边用低沉地嗓音说道:“俺们的敌人是人,不是鬼,更不是妖怪。是人就一定会有弱点。大家伙多观察这些尸体的间隔,每隔一段路程,就摆出一具,显然对方是想把大伙儿往深处引。不能上当,原地扎营。”
声音顿了顿,张团练思忖片刻又道:“接下来,把兄弟们全部聚拢在一起。熄了火把,分组休息。”
“头儿,他会不会趁夜杀来。”
有骑卒忍不住问道。
“蠢材,我们看不见,他就能看见?”
张团练怒斥道。
“可是头儿。他会不会跑了?”
依旧是那个士兵在问。
“不会的,这场角逐,我们和他,只能留在一方。”
“他有拖累,他跑不远!刚才的路边,你不是看到马车被抛弃的车厢吗?只要被我们追上,就算他是第二境可以操控气的武者,八十披甲骑兵横冲直下,那也是骨肉成泥。”
张团练阴狠说道。
其实内心深处,他也希望李吉能够识趣跑掉。
跑了更好。
可张团练自己是不能退的,更不能把手下直接带回去。
从最开始布置的心腹被杀,其实李吉与张团练之间,就算结下死仇。
张团练要是不管顾,以后威信何在?
孟州城外的那一帮匪徒,等于是张团练私人多设的一道税务关卡。
并且这道关卡,是有选择地挑选下手的对象。
比如施恩家族的商队,那就是重税。
而如果遇到挂柴进旗号的商队则是象征性收取,甚至不收。
但设立的关卡被人给拔了。
不除掉李吉的话,以后派何人给自己做事儿?
谁愿意当黑手套?
是以,张团练必须站出来,对李吉进行截杀,倘若能把李吉尸首带回城中震慑宵小最好不过。
当然,如果杀不掉李吉。
那他反倒是希望李吉尽快地逃走。
不是因为姓张的爱惜士兵,而是因为损耗不起。
眼下百余骑,不,应该说八九十骑是他往后立身根本,绝不能再挥霍下去,不然如何能镇住孟州城内一群强人。
也正是出于这些考虑,张团练反倒在心底盼着李吉能够离开。
只是……
孟州城的施恩算是李吉落下的第一枚棋子。
未来想要发展就离不了钱财。
而要让人家能够安心合作,李吉自然也要展露自己的实力。
一般而言,江湖上能打的武人,对于这种地方豪强来讲是没什么意义的。
可如果是一个能打的将官种子,那就完全是两码事情。
前者单枪匹马纵是武松在世又如何?
与别人做狗都要受到嫌弃。
后者虎将种子却是值得拉拢与投资的对象。
宋国离唐朝末年,离五代十国都已经过去不少年。
可曾经记载于史书中“内库烧为锦绣灰,天街踏尽公卿骨”的那一段黑暗时期。武夫当权,血腥杀戮,天子轮流坐的疯狂岁月,依稀之间,就好似昨日。
豪强都算不上的地头蛇敢于小觑杀人吮血的剽悍将官种子?
而眼下的张团练就是李吉标榜自身的最佳战利品。
猎物与猎人的关系,从一开始就是反的。